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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超:努力开启“法治农行”建设新篇章

时间:2016-11-02 06:31:12   作者:编辑部   来源:龚氏网   阅读:9333   评论:0
内容摘要: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要任务,将“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法治中国”建设也将展开新的蓝图,迈向更高的境界。作为一家服务覆盖广泛国有控股大型上市银行,依...
龚超:努力开启“法治农行”建设新篇章

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要任务,将“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法治中国”建设也将展开新的蓝图,迈向更高的境界。作为一家服务覆盖广泛的国有控股大型上市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建设“法治农行”既是农业银行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政治任务,也是“法治中国”建设在农业银行的具体实践,更是实现农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深刻领会 把握“法治农行”内涵
 
  “法治农行”的核心内涵就是在农业银行各项经营管理行为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传导的理念,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操作,将一切经营管理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最终为实现农业银行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法治农行”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要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法治精神及农业银行实际的自治规则体系,将一切经营行为纳入规则调整范围,做到于法有据,行为有则。这套规则体系,既要满足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合规性要求,依法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安排农业银行与股东、监管者、分支机构以及员工等利益相关者责、权、利法律关系;同时,又要体现公平诚信的原则,与客户平等公平交易。自治规则体系的建立是建设“法治农行”的基本前提。二是运用这套自治规则体系,实施自我治理,做到有规必依,违规必究。具体而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自治规则贯彻实施、落地执行,一切按规则办事,将规则要求传导到具体的岗位、业务和流程中,做到经营管理依法合规,促进和规范农业银行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企业愿景的实现保驾护航。这是“法治农行”建设的终极目标。
 
  站在“法治农行”建设的新起点上,要坚持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机制建设为重点,监督奖惩为保障,用法治凝聚农业银行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努力开启“法治农行”建设的新篇章。
 
  文化引领 法治风尚的精神载体
 
  “法治农行”建设的最高境界,就是在全行形成共同崇尚、共同遵守的法治文化,真正让法治成为一种根植于全员内心的修养,一种无需提醒的自觉,一种精神、一种信仰,让全员都成为“法治农行”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建设法治文化,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员工依法合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优化普法手段,深化普法渠道,持续、广泛地推动全员学法、守法和用法,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观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行为。不断完善宣传教育、制度管理、强化执行、监督检查、整改纠偏和考核奖惩“六位一体”的合规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抓好合规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推动由“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的飞跃。
 
  另一方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让法治精神融入决策、融入管理、融入操作。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各级行党委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依法治行的重要性,要在实践中努力遵循法治的精神和原则,自觉率先垂范,树立法治思维,养成法治习惯,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运用法律的观点和方法来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以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发挥依法治行的带头作用。各级行员工要主动树立依法合规的理念,主动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主动用法治思维来指导业务操作,做到依法治行人人有责。
 
  机制建设 “法治农行”的牢固基石
 
  要想真正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关键是要建立良好的运作机制,使法治有效融入经营管理。要通过完善制度规则、程序规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推进全流程法治管理,保障“法治农行”建设稳健行远。
 
  一是努力形成适应自身改革发展的法治模式。要构建以制度管理为基础,以合同文本为载体,以法律审查、咨询服务和诉讼管理等为手段,以将全行业务经营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为目标的农业银行特色法治模式。“法治农行”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机构和广大员工的通力协作、共同努力。通过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经营决策、产品研发、制度建设、营销宣传。客户服务和业务交易,既要做到业务经营依法合规,又要能够运用法律规则保护农业银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要树立讲诚信、守规矩、负责任的大行形象。
 
  二是推动制度规则落地实施和持续优化。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就是将一切经济行为纳入法治轨道,一切行为按规则行使。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过几代农行人的努力,农业银行对经营实践和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建立了一套符合农业银行实际、覆盖全行业务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面对建设“法治农行”新课题,下一步全行制度管理重点工作将进入推动制度规则落地实施和持续优化的历史阶段。一方面要发挥各条线部门、各级行主观能动性,尽职履责,加强对本条线、本部门现行有效制度宣传辅导、监督检查、整改纠偏等工作,持续推动制度执行,确保管理意志落地实施。同时,不断跟进和了解已印发制度后续执行情况,探索有效的制度评价模式,持续做好制度修订和废止工作,实现立改废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要持续、及时关注外部法律法规立法动态,以法规解读、风险提示和培训讲堂等为方式,以制度动态调整和常态化清理为措施,将外部法律要求、监管规定及时转化为内部制度,防控合规风险。同时,要不断完善优化农业银行制度规则体系,提升制度质量。
 
  三是探索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方式。依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引》的国家标准,农业银行探索建立健全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方法,构建适合农业银行实际的法律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缓释措施和工作机制。
 
  在此方面,未来要实现由重纠纷处理的事后救济模式向加强普法宣传培训、制度合法性审查、合同文本管理、法律审查论证、法律咨询服务等事前预防管理重心转变,要增强事前治理、事中管理和事后救济能力,实现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为业务经营目标实现保驾护航。此外,法律团队要主动加强对重点业务的法律服务和指导,对重大项目和新产品开发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持续动态维护覆盖所有业务制式合同文本体系,推进诉讼精细化管理,加强典型案件研究,分析法律风险成因,提出应对措施,促进业务改进,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四是打造法律人才队伍培养、建设路径。农业银行股改上市之后,外部法律环境和适用法律规则、监管规则发生了重大变化,客观形势迫使农业银行必须加强内部法律队伍建设。各级行要着力加强法律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充实法律人员,扩大法律人员成长通道,为法律人员履职创造基本条件,培养一批专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善打硬仗的法律风险管理专业人才,为“法治农行”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法律人员也要通过培训、主动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质量,增强依法治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全行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监督奖惩 法治建设的可靠保障
 
  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体现法治精神的规章制度体系,并不代表“法治农行”目标的实现。“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推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建立一套保障规章制度执行的机制,形成“合规有奖、违规必惩”的机制。
 
  目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部分“合规让位于发展,人情大于制度、经验代替制度”等现象。建设“法治农行”过程中,必须要摈弃上述不良现象。
 
  各级行、各职能部门以及审计、内控合规、纪检监察等部门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形成合力,推动规章制度不折不扣贯彻实施。各级行要严格执行上级行管理制度,不可选择性、应付式、表面化执行制度规则。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尽职监督职能,勤勉履责,督导本条线制度贯彻实施。审计、内控合规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要坚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态度鲜明、毫不含糊,树立制度权威。对于模范遵守制度规定,合规经营业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彰显合规正能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对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农业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增强依法治理能力,以法治手段维护、巩固和扩大业务经营成果,为实现农业银行长远发展战略,推动法治金融建设,促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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