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注册的“龚老阿姨”商标。
昨日,市民徐女士向记者展示了自己抢注成功的“龚老阿姨”商标。她称,之所以注册这个商标,是听完扬州籍歌手汤非唱的《老阿姨》后,被全国道德模范龚全珍事迹感动才注册,计划用于餐饮等方面,主打传统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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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老阿姨》
市民抢注“龚老阿姨”商标
“听完歌,一激动就注册了。”昨日,市民徐女士告诉记者,4月的一天,她听了扬州籍歌手汤非唱的《老阿姨》,被歌曲感染到,一查原来歌中唱的老阿姨,是全国道德模范龚全珍。
徐女士称,她仔细阅读了龚全珍的事迹,发现这位老阿姨身上,处处充满着正能量。作为开国将军甘祖昌的夫人,1957年随甘祖昌回到江西省莲花县,在乡村教师的平凡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教书育人。离休后,龚全珍又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倾力捐资助学、扶贫济困,开办“龚全珍工作室”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从青春岁月到耄耋之年,为广大群众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我比较喜欢传统文化,我觉得龚阿姨身上,有传统文化的修养。”徐女士说,自己就想注册个“龚老阿姨”商标。徐女士还介绍,之前一个朋友曾成功注册商标,因此,她也一直有注册商标的念头,只是不知道能注册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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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餐饮店
主打传统文化和正能量
感慨中注册的商标,没想到居然拿到了商标注册证,这令徐女士很激动。“这是我第一次注册商标,竟然成功了。”徐女士说,注册成功后,很多朋友好奇她为什么注册,注册后又用来干什么。
对此,徐女士说,自己一开始也没想好,当时注册时她选了餐饮和敬老院两个方向,想了又想,她想在扬州打造一个充满正能量的“龚老阿姨”餐饮店。
“老干妈成了著名品牌,大娘水饺也很火。”徐女士告诉记者,说不定哪一天,自己的“龚老阿姨”也会如大娘水饺一样全国连锁火起来。
徐女士说,自己计划中的餐饮店,主打传统文化和正能量,她会将全国道德模范的事迹在店中显著位置予以介绍,同时也让顾客在就餐中,感受到传统文化的力量。
“这只是我的设想,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实施还不清楚。”徐女士说,作为自己第一个成功注册的商标,她觉得这对她来说很有意义。
谈及如果开一家“龚老阿姨”餐饮店主打什么餐饮,徐女士说,她倾向传统特色小吃,如可能的话,想将全国各地小吃吸纳进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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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议
商标“傍名人”是否合适?
“有些傍名人之嫌,这样合适吗?”市民秦先生表示。
昨日,记者查询发现,傍当代和现代名人的商标,目前还很少。但历史名人被抢注成商标,却非常多,如朱元璋、曹雪芹被注册在酒类商品上;鲁班被注册在油漆、木工机械商品上;唐伯虎被注册在含酒精饮料商品上;“貂蝉”被注册在健美按摩设备商品上……
业内人士朱先生表示,应从源头上遏制商标傍名人风气的蔓延。在朱先生看来,利用名人名字与商品挂钩多是新生企业为了在短期内扩大产品知名度,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思想,也带有哗众取宠的意味。事实上,一些有追求的企业更多会追求独创性强的商标,遵守商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记者 孟俭
多知道点
商标傍名人,算不算侵权?
《商标法》实施细则中对名人商标的使用权限做了相应规定:如果用名人的名字作为某种商品的商标,这种商品必须与这位名人有某种必然的联系,商品必须与名人的文化精神内涵相符。
据介绍,《商标法》中并无明文禁止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尽管《商标法》中也特别规定,有害于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这种判断标准相对模糊,不容易把握。记者从律师方面得到的答复则是,如果赵本山等人感到对这个“谐音”商标不满,可以用“侵犯名称权”的方式起诉,官司打赢就可以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撤销这个商标。但专家表示,姓名权是人身权,与特定人身不可分离,不能独立、抽象地存在。尽管法律规定,使用别人的姓名必须经过别人同意,恶意使用他人姓名构成侵权,但目前这些被抢注的商标,大部分只是注册了而没有使用,所以很难从法律上对其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