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龚氏通谱》广西卷采编须知
为了使《中华龚氏通谱》广西卷这项文化工程达到“完整、简练、准确、精美、满意”的标准,特拟定以下采编须知。供各地采集编著资料时参照执行。
一、 资料要真实:提供编入通谱的资料一定要真实可靠,要有史书或方志或宗(族)谱为佐证。供稿人要著名。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该资料的编入,并由供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 内容要完整和达标:提供编入通谱的资料一定要完整和达到标准。力争不提供半成品的资料。
三、 文字要规范:编入资料要用简化汉字、要求文字流畅、标点正确、内容精练。防止出现错别字和病句,不能有原则性的大错误。
四、 指导思想要灵活:1、一般情况,应坚持以县市或各大分支为单位。进行一个整体性的采集、撰写。2、在总的框架要求内,允许灵活多样,不搞千篇一律的同一个模式。3、有的地方没有宗谱,只好按老人的传言来撰写,按照“有比没有好”的要求来收录。
五、 有争议的史料要考证:对有争议的重要人物和事件或本分支有争议的人物和事件,经研考后,仍不能统一的,可同时编入,结论待后人再考证。对一般问题的不同意见,应求同存异,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决定取舍。
六、 对以前族谱错漏的地方要改正:1、旧谱较明显的错别字和病句要审核改正。2、以前资料乱编的,现核实了要改正。3、以前的小分支插入其他分支了,现知道了出处了,要改正。4、不同分支的不要乱定世辈,各分支的世辈以相关联的宗支为准,暂不强求统一世辈。
七、 外姓资料要本族化:其他姓氏的谱志资料,一定要经过加工修改,变成自已的东西后才能采用,不能照搬照抄。重要史料要注明来源出处。
八、 资料编入要公平:在质量、要求同等的情况下,要一视同仁编辑和供稿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不能搞特殊照顾和优惠,不能搞“近水楼台先得月”。
九、 资料要件要保密:《通谱》资料是全体中华龚氏共同奋斗的成果。要保管好,通谱的所有资料,《通谱》出版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通谱》中他人的资料抄袭复制编书,违者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 修改资料要稳妥:所编资料修改、定稿、打印、上交后,不是原则问题,不宜朝令夕改。确需要改变某些观点、条目和内容时,一定要把新的观点、条目和内容同时送交编良会鉴别审定后再行修改。同时底稿要保管好,直到成书为止。
十一、 资料传递方式要清楚:1、以县市区或各大分支为单位搜集资料,有的复印,有的撰写整理后用电脑打印,都要有“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编委会。2、各县市区或各大分支系负责撰写本县或本支系的“龚氏概况”和“龚氏布图”;审改和撰写的资料要上报给《通谱》编委会。
十二、 要按照写好不写坏的原则:1、对以前写有个人毛病和犯错误的词语要改过来,不要给后代造成有阴影。2、只记个人好的方面,不记坏的方面。3、不要与政治挂勾,不讨论政治的好与坏。
十三、 资料编辑责任要明确。供稿人对所供资料负全责;各责任编辑对其分工负责的篇目资料负全责;全体编辑成员要做到:为宗族尽心,为《通谱》尽力,为宗亲尽责。
十四、 上交稿件时间要遵守。各地所编入资料,包括人物简介、照片、视频等,要在截稿前依时上交,上交时间按足够的时间提前通知。
十五、 财务开支要节约、透明:财务开支一定要奉行节约的原则,透明公开,让群众知道开支的来龙去脉,让群众满意,才能办好《通谱》。《通谱》工程是文化工程,民心工程,形象工程。不能把本次修谱当作个人赚钱的机会,凡参修人员均要只讲奉献,不讲索取。
十六、 入《通谱》要遵循自愿的原则:不搞强迫,不搞摊派。对思想认识不足的,只能疏导,不能强求。要树立典型(特别是捐款),扬正气,以先进带后进。
十七、 本次修谱工作要做到细致,要讲质量,不求速度,要做到反复修改,复核对,要核对三次以上,成稿要发回各供稿人核对。所有供稿人都要注明地址与姓名,联系电话。
十八、 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各分支要做本范围内的宣传发动工作。要让本次全国编谱活动,特别是《中华龚氏通谱.广西卷》,让千家万户知道。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各负责人要积极面对,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