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氏公告

中华龚氏网发展基金管理规定

时间:2016-10-10 10:26:58   作者:编辑部   来源:龚氏宗亲网   阅读:5766   评论:0
内容摘要:中华龚氏网发展基金管理规定GONG-01龚氏网慈善基金会章程(草案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基金(筹)以下简称本基金会的名称:龚氏网慈善基金会第二条 本基金会由热心世界龚氏网慈善事业的龚巧玉,龚泉元,龚云定,龚求山,龚首灿,龚国林,龚建刚等龚姓人士以个人的身份自愿组成。第三条 ...

中华氏网发展基金管理规定GONG-01

氏网慈善基金会章程

(草案稿)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基金(筹)以下简称本基金会的名称:氏网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由热心中华氏网慈善事业的巧玉,云定,求山,国林,泉元,首灿,建刚等姓人士以个人的身份自愿组成。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基本宗旨是:推广爱心,通过扶贫、资助、奖学金等方式,无偿资助氏家族人员:

1、贫困的学生;

2、因受灾的家庭;

3、其他特殊原因。帮助他们脱离贫困解除险境和完成业,使他们有进一步发展或深造的机会,为家族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尽一点微薄之力。

第一章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为董事会,董事会由积极支持基金会的知名人士、企业家以及对基金会捐赠、资助、义务参与和对基金会有贡献的人士组成。一次性捐赠五万元人民币或累积达十万元人民币的捐款人将被邀请为董事会董事(除非捐款人自己放弃)。捐赠款不足上述额度但对基金会的动作被公认为有贡献者,经提名和至少两名董事会董事推荐并得到三分之二董事会董事的同意,也可成为董事会董事,该类董事会董事成员人数不超过2名。捐赠累积达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捐款人可命名一项专项奖学金或助学金。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将有一半执行董事具体负责当年董事会议的召集及相关事务,招待董事将由董事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一届任期为五年,可以延续,仅董事会董事才能对基金会的决策有投票权。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将在氏祠堂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定于清明期间)讨论基金会和财务情况,根据基金情况讨论资助学生人数及资助额度,面试由成都一中提供的学生候选人,决定资助的学生,确定董事会新增董事和下一年度和下下年度的执行董事。连续两年不能参加董事会的成员将被视为自动退出董事会。董事会董事参加每年一度董事会的一切个人费用自理。年会结束后,执行董事安排将基金会的年度动作情况,包括:新的捐助人,捐助金额,资助学生情况等相关事宜在本基金会网站(龚氏发展基金会)上公布并通过媒体和公告的方式向社会传达。

第七条 董事会将聘用董事会顾问和   位董事会助理为基金会做义务服务。董事会顾问对教育和慈善事业应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经验或能为基金会的发展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并且自愿为基金会宗旨服务,董事会助理自愿协助董事会从事的围绕基金会宗旨的各项活动。他们的聘用应得到董事会至少一半董事的认可。

第八条 基金会成员应自觉遵守基金会章程,任何基金会章程的修改必须得到三分之二董事会董事的通过。

第三章 基金会/董事会运行规则

第九条 任何基金会成员都有权利向董事会提出与基金会宗旨、运作方式等相关的建议。为保证基金会运行的相对稳定性,这些建议,除如下提到的特殊情况外,一般必须等到下一次董事会全体会议上讨论,按基金会章程经无记名投票决定是否采纳。

第十条 一基金会成员应委托一位董事会董事在董事会上帮助表达其建议,董事会董事个人的建议由董事本人向董事会阐述。

第十一条 如建议人认为其建议对基金会的进展有重大影响,如等到下次董事全体会议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或损失,这样的建议可认为是“特殊建议”建议人本人必须获得至少半数董事会董事的支持才能临时召开由当年度执行董事负责、下年度执行董事监督的董事会全体电子邮件会议。建议人必须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表达出其建议的理由,送给所有董事会董事。每位董事根据这一建议的内容向当年执行董事、次年执行董事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表达自己支持还是不支持该建议。最后在次年度执行董事监督下,当年度执行董事根据各位董事的反馈意见按基金会章程决定是否采纳提出的建议。

第四章 基金及其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资金来源:

(一) 个人或团体捐赠的资金;

(二)个人自愿存入基本金的资金利息;

(三)其它捐款;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本基金会募集的资金和基金增值仅用于贫困的学生、因受灾的家庭、其他特殊原因的氏家族人士的资助,帮助他们脱离贫困,解除险境,完成在校的学业,使他们有进一步深造的机会,使他们有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第十四条 申请资助款的程序是:个人申请-----→族(庄)证明人-----→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录取通知书----审议委员会-----→多数票通过-----→放款

第十五条 基金会基金分固定基金和年度基金。固定基金是基金会的不动基金,基金会只能动用固定基金成熟时的利息收入。每年度基金是当年度捐赠的基金和固定基金的利息组成。基金会每年资助学生的款额只能从每年度基金里支出,具体的额度由董事会三分之二董事通过决定。任何基金会基金的使用必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董事通过决定,由执行董事、两位其他董事和董事会两名助理具体操办,任何个人和部分人员不得挪用基金会基金。每年度基金当年的节余自动成为基金会的固定基金。

第十六条 个人自愿存入基本金的资金属个人所有,但资金所产生利息不再拥有支配权,同进也不得随意抽出本金。个人向本基金会捐赠的款额,一旦捐出,将属于本基金会的财产,捐赠人也不再拥有支配其捐赠款额的权力。损赠的款项和基金的收益由董事会全权按基金会章程用于相关的公益事业。

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终止需经董事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终止前的全部剩余财产将由董事会全权决定用于发展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公益事业,任何个人无权支配这一财产或其一部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来帮奖学助学基金会董事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2016年10月10日。

 

 

 

 

氏网慈善基金会

氏网传媒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


声明:龚氏宗亲网独家内容无授权禁止转载,部分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如需撤稿请于站点顶部留言。

标签:中华龚氏网发展基金管理规定  龚氏网发展基金  龚氏基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