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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龚太斌获得这个先进个人称号

时间:2021-01-16 17:17:00   作者:编辑部   来源:龚氏宗亲网   阅读:9487   评论:1
内容摘要: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44个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77名全省行政执法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白河县司法局龚太斌同志荣获全省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近年来,龚太斌同志苦练内功,成为法律行家。他的信条是“没有不会做的事,只有不愿意学的人”。他......

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44个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77名全省行政执法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白河县司法局太斌同志荣获全省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太斌同志苦练内功,成为法律行家。他的信条是“没有不会做的事,只有不愿意学的人”。他在哪一行就钻哪一行、干哪一行就学哪一行,在任何岗位、接到任何任务,他都会想千方百计办法学懂、干好。十余年来他坚持在工作间隙加强自身学习,第一时间下载学习最新的法律规章政策文件,分门类别建立数据库,让自己首先成为“知法人”,成为行政法的行家里手。太斌同志勇挑重担,夯实执法监督。他克服人少事多的客观实际,积极履职担责,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出台行政执法指导性文件30余件,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后组织两次大型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培训和考试工作,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1800余人次。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0余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10余件,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及时整改,依法执法。先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参与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法律调研50余次。特别是2020年组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组,对全县42个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70项指标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太斌同志善于思考总结,加强法制宣传。先后在省市县各类媒体刊发法制信息、调研文章3000余篇(条)。通过太斌同志的努力,太斌同志所在的白河县法制办2014年被省法制办评为“全省政府法制宣传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白河县政府办2017年被白河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1-2015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他撰写的《基层机关法律顾问现状分析及建议》荣获第二届“陕西司法行政改革论坛”三等奖。


供稿: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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